为全面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丰富馆藏资源,确保接收范围单位档案应收尽收,自治区档案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档案接收工作。
一是科学部署,制定2022年档案接收计划。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接收办法》(内档局发〔2022〕6号)等相关规定,向移交单位印发档案移交工作通知,对移交范围、移交要求、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认真组织落实,严把质量关。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流程》,成立进馆档案质量验收组,加强组织协调和质量把关。对移交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进行检验,及时解决接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档案,要求整改到位后再移交,确保进馆档案质量符合要求。
三是严守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对移交档案严格清点,精准移交,确保移交档案实体及电子数据规范、完整、安全。
目前,已完成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局档案接收进馆,共计2208卷3428件。同步接收了电子目录及文书档案数字化副本、档案密级变更或解除以及档案开放审核意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移交单位联系,加快推进档案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