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统管全区警务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档案工作作为其中组成部分,在公安部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在解决民生、协助办案、普查统计等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档案库房一角
自治区公安厅档案工作职能部门设在办公室史志档案科,档案科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承担着厅机关内设部门文书、专业、会计、科技、声像、实物及干部(死亡)档案7大类档案资料的管理、保管和开发利用,以及对盟市公安机关督促、指导和检查职能。截至目前,公安厅档案室藏总量32.8万件(卷),记录了自治区公安工作在保护群众、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自治区公安厅档案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方便工作、确保安全”的原则,以推进全区公安系统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设施,提高档案部门服务中心、服务实战的能力水平,全区公安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统筹各方面力量,夯实档案信息化基础
建立完善顺畅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自治区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将档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终绩效考评重要指标。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档案工作,开展不同形式的档案工作检查通报,有效监督指导了全区公安档案工作质量。
2021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与公安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公安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厅档案部门紧紧围绕档案治理体系、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开展工作,完善管理制度10余项,涵盖档案“收、管、存、用”全部内容。明晰工作职责,优化内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均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工作中基本形成了分管领导督促抓、科室主管全面抓、专(兼)职人员具体抓、各部门、单位协助抓的档案管理网络,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现场
持续投入资金,不断强化档案管理基础。自2016年开始,自治区公安厅投入近500万元用于档案管理软硬件建设。目前,厅机关档案用房总使用面积约690㎡,建设独立的档案库房、阅览室、整理室、多媒体室、数字档案加工室、信息化用房、机房等。档案库房安装防盗窗,配备气体消防、恒湿恒温、臭氧杀菌、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安防设施和档案密集架、防磁柜等基本档案设施齐备,各类档案装具符合国家标准,档案库房由专人负责管理,达到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档案安全防护标准。
加大数字档案资源库建设力度
厅机关坚持“着眼全区、服务实战”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管控,分三步同时实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
坚持优化档案信息化系统平台。2013年起,自治区公安厅率先使用数字档案室系统。在厅机关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部署开展文书档案目录著录工作,建立了数字档案目录检索体系。系统架构为自治区、盟市两级建库,实现自治区公安厅、盟市、旗县局、派出所四级联通,建成覆盖全区的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网络,为档案数据共享提供基础支撑。截至目前,自治区公安厅馆藏档案电子化目录达90余万条。
不断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按照公安档案信息化与公安工作信息化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要求。自2014年开始,自治区公安厅按档案分类,分批次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档案数字化12.93万卷(件)。2022年又投入70多万元,计划对2017年度至2020年度新接收10.3万卷(件)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完成后,自治区公安厅馆藏档案数字化率将达到室存档案总量的80%。
持续推进电子档案硬件升级,流程再造。下一步,自治区公安厅计划升级改造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系统与多个公安业务系统对接、自动采集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等多项新功能,同时要求新建业务系统建设初期要在业务流程中建有电子文件归档功能,实现业务数据与档案管理系统的有效衔接。计划在全区实现档案管理系统与OA系统电子公文、执法办案系统等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电子档案、电子卷宗归档管理工作现代化,实现数字化向数据化转型。
目前,正在全区积极试行推进专业档案电子卷宗系统的归档管理工作,自治区公安厅统筹各盟市公安局依托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工作系统,建设完善覆盖旗县(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在线归档、规范导入,对新增档案进行电子档案同步归档工作。优先做好涉及民生的户籍档案和馆藏法律文书档案的信息化工作,定期将已办结案件和久侦不决案件导入档案管理系统,推动档案信息网上查询利用,为服务民生、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等提供重要支持。
积极推进数字档案资源利用工作。升级建设全区三级涉密档案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全区公安民警凭数字证书即可查询上载的数字档案资源,实现档案资源“各地发布、全区共享”,服务公安中心工作。
着力提升档案信息资源高质量利用水平
紧扣公安中心工作,创新服务机制,最大限度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发挥公安档案服务实战功能,同时为广大公安干警提供便捷服务和实战化支撑。
规范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严格落实自治区公安厅档案借阅制度,规范审批档案查阅、借阅手续。档案工作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热情、高效的查档服务。档案查阅率逐年攀升,协助相关部门及厅直各部门查阅大批档案资料,近几年,年平均接待查阅档案500余人次、查阅实体档案一万余卷(件)、累计复印档案数十万页。
认真组织开展档案编研。按照公安部和自治区编撰人民公安简史、志书等工作要求,积极收集、精准提供相关资料,助力史志编撰工作。组织全区各地公安机关以编撰史志为契机,结合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梳理本地公安档案资源,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档案编研工作。不断优化和完善档案服务保障机制,依托室藏档案资源,科学选题、精心选材,通过编辑专题参考资料、专题档案目录和举办档案展览等,为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决策和警务实战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档案服务保障能力。
强化档案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独立的终端档案局域网,专用于查询档案信息,保证非涉密、涉密档案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工作符合《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和《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管理要求》,数字化加工场所设在档案部门独立、可封闭的建筑内,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确定专人对加工现场进行不定时巡查,并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
强化档案安全监管。压实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档案网络、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建立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工作监管机制,全力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同时,依法开展异地灾备保管工作,定期与浙江省、四川省公安厅开展档案异地灾备保管工作,电子数据进行异地异质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全区档案专业技术培训班现场
推进档案人才支撑,助力档案工作转型升级
加强公安档案队伍素质能力建设。重视培养和引进档案专业人才、计算机人才,激发内生动力,定期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积极选树优秀典型模范,激励更多的公安档案工作者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接续奋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公安工作保一方平安,而公安档案工作是支持公安工作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公安档案工作要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贯通、知行合一,用实际行动续写新时代公安档案工作的精彩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