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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国试点项目通过国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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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15 16:0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闭】

受国家档案局委托,自治区档案局会同自治区民政厅组成验收专家组,对我市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国试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专家组由自治区档案局长、档案馆长张琛带队,市档案局长许立华,副局长李振清,扎鲁特旗旗委组织部部长张寒松,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科科长白凤林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评价打分和集中反馈等方式对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和乌日根塔拉农场六个试点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档案室建设和软硬件设施设备,逐项检查各门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数字化以及档案安全管理等情况。

当晚,自治区档案局副局长、档案馆副馆长张帅组织召开试点项目验收反馈会,验收专家组通报验收结果,我市全国试点项目以95分(满分100分)成绩通过考评验收。在反馈会上各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合理制定目录清单,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构建了旗、苏木(场)、村(分场)三级一体化档案管理体系建设格局,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利用档案化解群众矛盾、保障群众利益和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是由国家档案局会同民政部共同组织开展的,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服务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探索档案工作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于 2019年10月在全国首批共确定7个整体试点地区和17个个别试点地区,通辽市是全区唯一入选的试点地区。具体试点选定为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及苏布日根塔拉嘎查、白音图门嘎查、召日格村和乌日根塔拉农场及三分场。

一年多来,围绕让基层农村档案“存得下来、管得安全、用得方便”的总体要求,在试点地区普遍建立了数字化村级综合档案室,积极推进试点地区档案规范化建设。为做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档案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经验和模板为推行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