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档案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关于征集抗日战争、抗美援朝档案史料的公告
───
分享到: 微信 新浪 QQ
     发布时间:2025-03-10 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闭】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为保护珍贵历史记忆,丰富馆藏资源,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抗美援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档案史料和相关线索。征集范围包括:文字类、实物类、照片类、音像类以及其它与内蒙古抗战、抗美援朝相关的珍贵史料。

一、征集范围

1.文字类:反映内蒙古抗日战争、抗美援朝史实的手稿、日记、回忆录、信件、文件决议、指示批示、会议记录、讲话稿、文献著作、图书报刊、典章法规、各种票据等。

2.实物类:参加抗战、抗美援朝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等;印章以及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等;战斗中使用的旗帜、地图牌匾、装备、装具、通信器材、医疗器械、生活用品以及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等。

3.照片类:反映内蒙古抗战及抗美援朝有关事件、人物、场景的历史照片。

4.音像类:反映内蒙古抗战及抗美援朝相关的录音、录像,以及抗战、抗美援朝亲历、亲见、亲闻者的口述史料音视频。

5、其它与内蒙古抗战、抗美援朝相关的艺术作品、研究成果及未公开的珍贵史料。

二、征集要求

1.保证档案史料内容真实、可靠,知识产权无争议。

2.提供者需对档案史料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其涉及的主要人物、时间、地点、事件等。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无偿捐献档案史料,经过鉴定筛选后入馆收藏,向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馆藏证书。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将适时在我馆展览中展出。

2.寄存管理。单位或个人所持有的重要史料,可寄存在自治区档案馆,双方签订寄存协议。自治区档案馆将无偿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

3.原件复制。对部分不方便捐献的档案史料,可提供原型供制作复制品或扫描、复印等。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玉玲、王妍

联系电话:0471-4861470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60号(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