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024年度自治区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已办理完成,请各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通知要求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领取评审表、核准文件(或任职资格通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全区申报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和区直申报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且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进行查询和打印。
二、评审表及其他材料
盟市申报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且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和核准文件,由当地人社部门负责发放。区直单位申报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且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核准文件(或任职资格通知单),由自治区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放。
三、区直单位领取方式
(一)领取时间
请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前来领取相关材料。请及时领取,高评办不负责长期保管相关材料。
(二)领取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60号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办公楼609室。
(三)领取手续
1.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代领: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单位介绍信、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预约领取
联系人:李媛、郭雪,联系电话:0471-4861429。
四、其他事项
如相关材料信息有误,请联系自治区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登记汇总后将统一进行更正。
截至目前,区直单位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取2022、2023年度相关材料的人员,请尽早联系补领。
附件:介绍信(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