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举租地契约(蒙汉文)
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五月十日
清代内蒙古地区垦务盛行,内地民众通过各种方式到口外参与官垦或私垦,种地谋生。这件档案是“高德举”每年以40千文钱租“土色拉气”名下土地,载明了租地双方名称、租地的四至和亩数、每年地租价钱以及租赁条件、租地双方的承诺、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等内容。中原地区关于书写契约(合同)的传统在内蒙古地区逐步确立。
此件档案珍藏于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入选第二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